
舒适雅致的院落书房里。 扈况时正愁眉苦脸地坐在一张宽大的黄花梨木书案后。 书案质地温润,纹理清晰,是上好的木料,案上摆着一方莹润的端砚、几支粗细不一的毛笔,还有一叠崭新的洒金信笺。 此刻,他正对着其中一张摊开的信笺呆,那信笺上洒着细碎的金箔,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微光,却丝毫提不起他的兴致。 他左手手背上贴着一块醒目的膏药,白色的药布衬得那片皮肤愈白皙,边缘还隐约能看到未褪尽的红肿;额角也有一小块不甚明显的擦伤,已被细心处理过,只留下淡淡的粉色印记,瞧着不算严重,却也足够彰显他昨日的“光辉战绩”。 他的右手手指间拈着一支上好的狼毫笔,笔杆圆润光滑,笔尖饱蘸的墨汁欲滴未滴,悬在信笺上方已有好半晌,就是落不下去,仿佛有千斤重。...